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开放举措,承担着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重要使命。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商资函〔2025〕84号)和《商务部关于印发〈大连等9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的通知》(商资函〔2026〕5号)要求,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到2028年,全面落实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力争形成10项以上典型案例或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06万亿元,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市实际使用外资比重超70%,持续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比重至60%以上,以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双轮驱动、协同发力,着力完善更具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全力打造能级更高的经济增长核心引擎,加快构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先行先试区。
(一)支持电信服务及相关数字产业开放发展。支持数字贸易领域先行先试,推进“闽江数字贸易走廊”提质升级,打造全球数字贸易规则试验田。探索建立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双千兆”网络、数联网与区块链融合设施建设,推进5G/6G深度覆盖及数联网试点。放宽增值电信业务外资准入。落实“东数西算”具体要求,对接国家算力枢纽西部节点优质算力。依托闽江数字贸易走廊,建强国际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创新提供安全治理、跨境监测审计、体系认证等全链条第三方服务,为企业出海提供一站式合规保障。拓展“港数闽存闽算”数据跨境业务,培育数字内容出海、“来数加工”新业态。
(二)提高医疗康养领域对外开放和服务保障水平。探索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细胞治疗、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转化和临床应用。以在榕医院和高校为载体,打造榕台细胞治疗临床研究核心基地,成立细胞与基因治疗研究中心,推进细胞治疗类临床研究协同攻关。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医生在榕设立诊所。支持境外医疗专业人员短期执业。支持境外高校在榕以多种形式试点参与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允许中外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畅通临床急需药械进口,允许合规创新药械在符合条件时“随批随进”。打造“文旅+康养”精品线路,丰富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康养内涵。推动医疗数据标准化和跨院际共享。引导涉药械企业和医疗机构按真实世界数据应用指导原则开展研发注册。
(三)推进金融领域国际合作。推进国际保理、多式联运保险试点、跨境电商收结汇支持、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等事项,提升国际收支与资本流动便利度。稳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推广实施个人侨汇结汇便利化试点,引侨资聚侨力,助力侨胞资金回榕投资。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服务。发展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加快地方绿色租赁标准建设和实施。推动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和数字人民币双边跨境业务常态化应用,围绕中印尼“两国双园”探索数字人民币多场景使用。
(四)增强商贸文旅领域创新活力。聚力三坊七巷、上下杭等街区提质升级,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文旅消费新地标,全面建设入境游客友好型示范商圈。丰富离境退税产品种类,争取马尾琅岐口岸正式开展离境退税业务,试点离境退税“一单一包一码”便利化模式。促进商旅文体展融合,完善演出场所设施,引进优质演出资源,建设国际会展名城。培育首发经济、直播电商、绿色消费等新增长点。深化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推动试点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管理,丰富进口品类,促进宠物药品、保健食品等通过简化注册审批及备案流程进入市场。
(五)促进交通运输服务互联互通和提质增效。优化铁水联运组织,探索“一箱到底”联运模式。推广闽粤港“跨境一锁”快速通关。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型锂电池等新能源产品国际联运新模式,开展江海联运、铁路联运、铁水联运。允许以保税物流方式开展高、低硫船供燃料油混兑。支持船供燃料油储罐兼具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功能,服务千亿级化工新材料基地建设。
(六)提升“两业”融合国际竞争力。完善“两业”融合统计监测。鼓励企业参与数据标准定义与数据利用,探索CPMS赋能产业创新发展。依托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推进交易模式创新。探索开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机器视觉、工业互联网等新职业工种培训,争取省厅支持相关专业职称评审。支持综保区利用低空飞行模拟器、大型医疗设备等保税监管货物,拓展培训实训、研发检测、展示体验、维修维护等多元服务业态。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构建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加强“两业”融合质量标准建设,拓展“两业”融合场景。健全完善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建设福兴创新实验室、闽都创新实验室等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创建福州市“五链”融合公共平台大学城专区和分中心。
(七)赋能服务业新业态开放发展。依托福州新区、东南汽车城,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汽车协同发展,开展“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依托综保区探索航空维修实施路径,适时布局相关功能,服务区域航空保障体系建设。摸排集成电路领域租赁企业需求,允许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开展集成电路设备租赁。研究飞机保税租赁业务可行性,推动合规项目落地,探索外币租金收取路径,稳步发展相关租赁金融服务。
(八)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支持智慧口岸建设,依托智慧港云等平台推进智慧商检、智能边检。开展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宣传推介和培训。全面认可电子单证法律效力,实现通关无纸化便利化。支持参与海洋碳汇等国际低碳交易合作。高标准建设中印尼“两国双园”,推动贸易创新发展,加快印尼鲜食榴莲等产品准入,深化双向投资合作,依托闽江海外发展服务中心、闽企出海专业服务联盟引导布局产业链体系,以产业园带动产业链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主导产业,建强物流航线、海外仓等跨境合作载体,建设高能级平台提供一站式企业出海服务。
(九)便利境外人才出入境与从业执业。落实免签过境人员在政策联动区域内跨省市停留政策,为拟在福州自贸区筹建分公司的外企高管提供签证、工作许可和家属随行便利。为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人员提供签证办理便利。持续扩容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便利化应用场景。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在当地执业提供便利。探索制定福州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允许具有认可清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外籍专业人才在特定区域提供服务。鼓励外籍科学家领衔和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通过公平竞争承担研发任务,支持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探索实现外籍人士在闽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服务。
(十)强化法治保障与有序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依托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打造法治创新与开放服务平台。引进香港法律顾问。加强涉外警务执法合作,健全涉外纠纷调解机制。依法依规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实施智慧监察。鼓励支持国际劳工领域人才培养培训。
(十一)完善重要业务领域基础规范。制定生物基因等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与目录,建立数据跨境流动、产权保护防伪溯源机制。出台集装箱铁水联运装载、铁路专用线与港口作业区衔接等技术规范,推动铁路、港口、船公司、金融机构四方互认物权提单,支持质押融资、贸易结算、货权转让。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利用,支持维修及再制造领域标准研制。完善“四通四到”服务企业机制,推动一批有需求的外资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化制定。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运行规范化、办事便利化。推动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落地福州。
(十二)推动境内外管理规范相通相容。探索在汽车、电子、工业消费品等行业领域培育创建零碳工厂,启动碳预算试编制工作,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完成试点企业碳标识认证。组织国际国内权威认证检测机构与我市出口企业精准对接,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衔接互认。建设跨境联运货物编码转换机制。推动“一单制”、数字提单、跨境公路班车、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成熟规则成果向标准转化。研究完善数字身份认证制度,开展数字身份互认试点工作。推广电子签名证书在金融等领域应用,争取试点电子发票接入泛欧在线公共采购平台(PEPPOL)。培育质量标准实验室。
(十三)统筹推进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工作。深化对接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等领域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制度,深入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统筹推动福州片区扩区和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创新,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先行先试DEPA有关条款,完善自贸区数据出境管理负面清单,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等机制。高标准实施世贸组织《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和《促进发展的投资便利化协定》,开展跨境资金池试点业务,支持再保险行业发展。
(十四)加强风险防控与协同监管体系建设。建立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技术进出口、外资、网络安全等领域监测审查。推行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强化信用分类监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守牢文化安全底线。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生物安全、农业外来物种入侵防范。强化医疗质量与药品安全监管。完善公共数据安全监管体系。
(一)健全体制机制(2026年)。建立任务明确、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分批推进110项试点任务,力争20%以上试点任务取得实质性成效,其余任务按计划有序推进、持续深化。
(二)全面深化推进(2027年)。推动自贸区福州片区、福州新区、中印尼“两国双园”等园区平台建设,突破落地一批示范项目,形成一批优秀案例。2027年底前,力争推动70%以上试点任务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总结巩固提升(2028年)。推动试点任务高质量收官,力争在数字贸易、医疗开放、金融科技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典型案例或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促进制度建设长效化。
成立福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市服开办)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对应国家14类试点任务设立14个专项工作组,各组组长单位、各牵头和责任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处室和科级负责人,加快推进110项试点任务;建立月度通报、季度跟踪、年度考核机制,各专项工作组每两周报送任务推进情况,市服开办以简报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及各成员单位;将试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成功招引重大服务业外资项目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各组长单位、牵头和责任单位加强与对口国家部委、省直单位沟通,积极争取政策突破、项目布局和资金支持;强化金融、数据、科技、文化、医疗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及应对举措;由市委宣传部、市服开办牵头,联动主流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试点政策、创新案例与发展机遇,营造服务业扩大开放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做好复制推广工作。